索引号: 1137110000422268XE/2025-00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标题: 部门解读:《日照市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部门解读:《日照市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 2025-06-24   19:02 信息来源:日照海洋发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市委常委会同意,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正式印发《日照市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用海需求持续增加,海域空间资源稀缺性日益凸显,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是完善海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丰富海域使用权权能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用海矛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

2023年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8号)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有效保障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该文件的印发是深化海域物权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推动了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转变,为我市海域立体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与理论指导。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方案》主要从实施范围、工作措施、监督管理、附件内容等进行了规定。

一是明确立体分层设权范围。鼓励对跨海桥梁、养殖、温(冷)排水等用海进行海域立体分层设权。二是建立我市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审批、登记机制。规定了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实施条件和用海出让方式(审批或招拍挂),对受理途径、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做出细化规定。三是明确立体分层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方式。按照“一物一权、一证一缴”的原则,对同一垂直海域内,立体分层设权的每一个用海项目分别计征海域使用金。

主要特点:一是立体分层设权范围方面,明确将“风电、光伏、游憩”纳入立体分层设权范围。在《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参考《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山东省海洋局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市风电、旅游用海需求实际,明确鼓励对“风电、光伏、游憩”进行立体复合利用。二是在生态补偿方面,要求海上风电、光伏项目等开展工程性建设的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修复。项目用海获批后,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内容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要求“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的审批、使用和海域使用金缴纳等的监管。

四、政策咨询部门和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日照市海洋发展局海域海岛管理科

解读人:魏陆海

联系电话:0633-881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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